第39章 第39章

秦筝赵瑟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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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陆炳袍子解开了一半,目光无意中扫到了嫣红之前扔在榻榻米上的三国,手里的动作也是一顿。

    这女子,平时没见有其他爱好,就喜欢读书。

    读书就读书吧,除了诗书,便爱读三国、水浒一类男人才爱看的传奇话本,时常同他讨论书中人物,颇有见解。

    志比天高,奈何身为女儿身。

    遂暗想,从未见过嫣红做女红,也不知道她手艺如何。万一她就只是作诗写画方面厉害,于女红一道一窍不通,那不是会让她很没面子么?

    她要是出丑了,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?

    陆炳于是笑着摇了摇头,一边将解开的袍子又系好,一边口中添补道:“算了,我还是叫碧儿给我补吧。你先换衣服,我也回屋去换一件常服,完事后我在前院花厅等你。”

    说罢,转身就要出去。

    嫣红俏脸一沉,重重扔了手里的衣服走过来,“干嘛算了呀?你嫌弃我的针线活儿差?”

    陆炳忙尴尬地笑着否认:“没有没有,我怎么敢嫌弃你?”

    他只好又去解腰带。

    “陆郎,还是我来吧。”

    陆炳被她一声轻柔的“陆郎”喊得心肝儿一颤,喉头滚了滚,整个人就呆立原地了。然后愣愣地任由嫣红拿开了他搁在腰带上的手,再看她开始发泄怨气似的同他腰间的玉带相斗。

    陆炳失笑,无处安放的手抬起来去摘了头上的乌纱帽,一边低头凝视着女人。

    人前的她温婉可人,只他二人时,她便流露万种风情。

    就像现在,跟个丫头也吃醋,那份醋意还刻意明显摆在脸上叫他看见。反正总之,她时嗔时娇时怨时笑,都只为他一人如此。

    宜家宜室啊。

    算起来,嫣红在他的府上已经住了小半年有余了,所有人都以为她已是他的人,但其实,陆炳一直还没要她。

    不是陆炳不想要,他惦念她得紧。只要是在府中,他都会腻在嫣红房里,或看书、或处理公务,或研讨个琴棋书画,一磨就会消磨个大半天日子。

    陆炳时常觉得,这个女子跟他前世有缘着呢,所以今生合该纠缠。

    那一年,他记得很清楚,他才十八岁,刚得了武状元,年少得志,意气风发。彼时皇上也还没有像现在这样迷信修玄渴求长生,也踌躇满志。皇上说他们要君臣携手,干出一番大事,好叫朝中的这些老臣们刮目相看。

    而皇上交给他的第一个任务就是---让他去为诏狱里的冤假错案翻案。

    他必须不辱使命。

    嫣红的案子就这么摆在了他的案前。

    他翻阅她的卷宗,发现了诸多疑点。但是她却已经招认,即将秋后问斩。

    他于是决定见她一面,听听她怎么说。

    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北镇抚司的公堂上。

    狱卒将她提上来,她戴着镣铐,长发枯燥而凌乱,遮住了她姣好的苍白的容貌。一双手,十指肿胀得可怕,呈扭曲状耷拉着。不能跪直,趴伏在地上瑟瑟发抖。

    他在公案后面端坐,心,受到了极大触动。

    那一副柔弱的身躯,如何挺到了现在?

    她的继母和继母的弟弟在旁边叫嚣,而他的上司在一旁横眉冷对,等着看他的笑话。

    他和她都不知道各自都正面临着人生的转折点---这一案,让他一战成名,上司离开,他取而代之。这一案,她从鬼门关逃了出来。

    但当时,也许她看他年轻,也许是看堂上都坐着对她虎视眈眈的人。即便他讲,他乃是奉了皇命为她做主,她仍旧趴在地上,一语不发,宛若死物。

    如果犯人不喊冤,此案就没法审下去。

    陆炳只得去牢中反复相劝。

    “大人,我想明白了,我要是一直不承认,便会一直给我上刑。我这副身子骨,行将就木,还能经受几次酷刑?终究一死,何不认罪?早点解脱,免白受皮肉之苦。”

    原来她是看没有活路,才屈打成招。

    他问她:“你愿意相信本官一回吗?”

    她问他:“信,如何?不信,又如何?”

    他无言以对。

    并非有了皇上的圣旨,他就能“为所欲为”。

    皇上连他自己的父亲都不能称之为“父亲”,要称“叔父”,因此同文臣们抗争了好几年,局势将将稳定,又如何给他撑腰,让他“为所欲为”?

    上司虎视眈眈的不仅有她,还有他。

    冲她叫嚣的原告,刁钻奸滑,也在冲他叫嚣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诸多无形的压力压在他的身上,他如芒在背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当他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,干不成大事。

    就像皇上,即使坐在了龙椅上,朝中那些臣子,也不把他放在眼中,总对他指手画脚。

    他的沉默,竟反而激起了她的斗志。

    “大人,我信你。我要喊冤,我是被冤枉的!我没有私通男子,我没有败坏李家门风!我更没有毒害继母,意图谋夺家产!冤枉,大人,我冤枉!”

    彼时他十八岁,而她尚不足十六岁。

    小小的女子,青涩的身子和脸蛋儿,眼中闪烁的目光却是那么坚毅刚强,还洞若观火。

    再见面,已经是数年之后了。

    嫣红主动找上门来,听闻他连着克死了三任未婚妻,她想以身相报当年的救命之恩。

    这样坚贞勇敢的女子,她要将自己的一生交给他,他要好好珍惜,而不是草草地要了她就了结了这一段尘缘。

    所以,他要珍而重之地娶她为妻。

    八抬大轿,十里红妆,一样都不能少。

    他还要她,与他一起享受荣华富贵。

    因为,她要报答他,他何尝不是要报答她?

    所以,御赐诰命,一定要为她争取。

    那封敕书,是他的聘礼。